时尚标杆 Lady Gaga的坏品味美学
英文有句话为“So bad it’s good”,即是说事情差劲到如此地步,便唯有当它是好东西吧!坎普(Camp)正好吻合到上述描写的那种不是人人可以理解或欣赏之境界,当中那颠倒界别的不男不女以至不伦不类的美学,例如女性化的男子或男性化的女子,满载了高亢品味与讽刺十足的情怀点滴,肆无忌惮的纨绔作风,近乎享乐主义得什么也不理,风格就是一切的坏标准,只要溶解了道德便可以为所欲为。
这种“so bad it’s good”的代表,今天我们有Lady Gaga和Brüno!其实这是一种早于1909年已经现身的文化现象,当时被形容为卖弄炫耀与铺张,不计高雅低俗的,没有男子气概的女人气的表现,当然就是与男同性爱拉上关系, 因而象征了男同志的一套文化价值观,以轻浮的表达方式来嘲弄一些很严肃和受尊敬的事物,亦是反学术性的表达模式,一切在于其对非自然物品的热爱,对技巧和夸张的迷恋,包含大量的技巧因素。直至1970年代,现象更进化为极点的平庸陈腐,反而成为了一种于1980年代大热的后现代文化kitsch口味。自古以来,坎普人百出,Judy Garland与Boy George、David Bowie与Kylie Minogue、Pee-wee Herman和Elton John,统统一身浓妆艳抹穿红戴绿地安坐在camp标杆人物的宝座上,每一位皆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有些甚至可以说是带有传奇色彩的。
“坎普”是camp的译音,学者王德威用了台语的语汇“假仙”来揣度其原意,camp一字源自法文的se camper,解释是利用夸张的模样来表现自己,换句话说,即是你没有大家公认或社会认同的才华,便唯有退而求其次,哗众来取宠,唱上反调来引人注目。看看一位叫Brüno的仁兄便知,《Brüno》是喜剧电影《Borat》的延续篇,是拿过金球奖喜剧类男主角奖英国演员Sacha Baron Cohen的创作人物,言行举止坎普到顶点的Brüno,是来自奥地利的同志时尚节目主播,住在伦敦,衣着妖娆,更自称时尚达人,人们却叫他为“G型教主”或“贱男”。
坎普从来就不想当矜贵长青或成为无价的经典,誓要跟现状背道而驰,想深一层是没有什么文化价值的,多数是种表演,是种开玩笑,但至少开玩笑的人肯拿自己来开玩笑,例证是人妖们,因他们是坎普的支柱,男人穿上舞衣大摇大摆花枝招展,拿性别来开玩笑,RuPaul是成功的一位,由他那名曲《Supermodel》到早阵子的真人秀《RuPaul’s Drag Race》,他都从一而终地坎普得卖力。内衣外穿、衣不惊人誓不休、以大热舞曲响彻全球,这些原本是属于年轻时候麦当娜的形容,现在落在一个跟一位人妖无异的表演人Lady Gaga身上,她亦曾经在接受公开访问时说:“我想我和麦当娜的共同之处就是勇者无惧,我们都是时尚疯子和神经质。”就连麦当娜也要亲身去她的演唱会看个究竟。
《Times Style》时尚杂志有Lady Gaga的访问,法国版《Vogue》刊登关于她的时尚风格专题报道,纽约的《V》也有她的时装大片,她亦被各大音乐网站评为当时最值得期待的新星。她因为帮Britney Spears新专辑写了两首歌而引起了一阵子的流行小骚动,一首单曲《Just Dance》走红。她自小爱音乐和时装,4岁的时候无师自通学会弹奏钢琴,13岁写下第一首抒情的创作曲,来年就在公开场合中拿起麦克风表演;到了17岁时她即跳级进入纽约大学就读音乐系。3年后就受到Interscope Records的赏识,签入旗下帮歌手/团体写歌谱曲,下一步更计划推出自己的时装品牌,而更有趣的是第一个产品系列可能会是她从来不穿的裤子。但敢穿,并不就是时尚,她头上绑的那个蝴蝶结或头顶上的星际宇宙头饰,在演唱会上的七彩泡泡装,茶杯和杯托的戏剧性下午茶套服,说明了“时尚女王”跟“时尚垃圾”不再是一线之隔,反而是一目了然,最坎普的还是她多次声称她的个人时尚,就是走动着的艺术(walking art)。
对她而言,真是没有什么牌子的衣服她没有穿过,但她却说:“我不是时尚品牌的堆砌品,我创造时尚!”按照当下凡人的口味与品位,这个时代真的什么都可以发生,就正如当坎普风吹得越强越旺的时候,正是反映出众人对真品味高质量的追求不再热衷了,什么也要来得方便来得快捷用完即弃。天长地久的好东西不再重要,这就是坏品味的末日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