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国已有出现高跟鞋,多为上层妇女所穿,并有内高跟和外高跟之分。此外也有供缠足女性穿着的高跟弓鞋。到了清朝,妇女脚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装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但中国古代,人们将小脚当成是美的标准,妇女们则将裹足当成一种美德,不惜忍受剧痛裹起小脚。人们把裹过的脚成为“莲”,“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妇女最美的小脚。

直到鸦片战争上海开埠后,西方时尚文化涌入中国,高跟鞋比洋装更早地进入了女性的生活。那时的摩登女郎,尽管身上还是大袖短袄及踝长裙,脚下已经穿上了高跟鞋。后来,尽展女性曼妙身姿的旗袍成为女人最爱的衣裳,但无论是穿中式旗袍还是西式长裙的女性,无一例外都是一双高跟鞋。出版于20世纪30年代的妇女杂志《玲珑》,用整整一版篇幅介绍了“妇女们的鞋子”。10双高跟鞋或端庄或俏皮,款式各异,鞋跟足有三寸高。微风吹起旗袍,露出那双美艳的高跟鞋,高高的鞋跟使身材更显修长,将女性的曲线美发挥到了极致。于是高跟鞋一传入上海,就在摩登女性中迅速流传开来,成为旗袍加高跟鞋的上海小姐流行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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