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界的缪斯女神
设计师与缪斯总是人们乐于提及的佳话。从百年前的皇宫贵族到半世纪前的酒店大咔,时至今日,缪斯的范围越来越广。倘若说Audrey Hepburn与Hubert De Givenchy已算是好莱坞文化大举入侵奢侈品文化,那Marc Jacobs为Bryanboy推出冠名手袋一事之后,我们是否要考虑重新界定一番何为健康的设计师与缪斯关系呢?
现在谁都能有缪斯,谁都能当缪斯,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当然是好事,个体的价值得到尊重与放大,然而在研究这件事前,我们需要界定清楚缪斯究竟是什么,设计师从缪斯身上得到什么,缪斯自身从这种关系中又能得到什么。
缪斯取最初的含义,来自于希腊语,乃是希腊神话中文学、科学与艺术女神的总称。一般来说包括9位分别掌管音乐、史诗、历史、抒情诗、悲剧、圣歌、舞蹈、喜剧和天文。不难看出,缪斯联系的乃是阳春白雪的内容。是古希腊贵族社会文化极度繁荣下的产物。那么现代文明中,文化领域迎来的全面繁盛就要从工业革命算起。女性地位得到提升。缪斯一词,得以走进社会,套用在一般人身上,而非贵族小姐们的专利。
现代社会以来,缪斯所指一般为颇有性格的奇女子,基本上是不好亲近的,但令人钦佩。被形容为缪斯,大都有着“此人非池中之物”的意味。那么当代缪斯又大致可分为四类:艺术界的意见领袖;时尚界的极致美人;权利与财富阶层以及日渐兴盛的草根族群。
第一类:时尚界较常引用的女艺术家草间弥生、Frida Kahlo、Louise Bourgeois、Nan Goldin、Cindy Sherman……
第二类的时尚界中的例子则是多如牛毛。首先,每一位能挤进Models.com任何一个排行榜的模特都有着众多的膜拜者。从秀场后台、到大街上、再到各种社交应用的留言板。仰慕者如潮水般汹涌。其次,倘若要罗列一番时尚圈各个年代的缪斯无异于把时装史详细地背诵一遍。每一个设计师总会牵扯上几个缪斯。像Yves Saint Laurent与Loulou de la Falaise、Thierry Mugler与Zuleika Ponsen以及Karl Lagerfeld与所有人等等。
第三类,望族与巨贾是缪斯领域的常胜军,可以说缪斯最早就是用来形容这群人的。此外,历史从来就是为掌权者而写的,被砍头的Marie Antoinette死了几百年了还是众人的缪斯。Catherine Middleton要全方位超越其已故的婆婆Diana Spencer成为全大英帝国的缪斯更是指日可待之事。
第四类草根阶层出身不妨理解为“因为出名而出名”的一群人。像Alexa Chung、Leigh Lezark这类因为时髦而时髦,然后他们其他的作品完全没看过,也不屑于去关注的人就是当代草根缪斯的“佼佼者”。你甚至会怀疑,他们的出现是否因为时装公司开始把魔掌伸向他们以往丝毫不屑的族群中去。树立几个典型,欺骗社会中下层的小孩们“酷”就是人生的出路。
这四类也只能作为阶段性描述的分类,毕竟缪斯在绝大情况下其自身的身份与圈子也在转换。好比Stephanie Seymour出身中产,通过美貌成为时尚界的大红人。1995年嫁了个几十亿美元身家当代重要的艺术收藏家的老公之后顺带也成为了财富阶层与文艺圈的一份子。生的两个娃Peter与Harry Brant现在是美得惊动了全时尚圈。沙俄超模Natalia Vodianova也是通过三步跳完成了华丽的蜕变,从水果妹变超模,一嫁成了贵族夫人,离婚后与法国首富的太子出双入对,大家倒也觉得合情合理。缪斯也有自身的修炼,从街边笑容甜美的姑娘到(如无意外即将成为)奢侈品帝国接班人的挚爱,要的的不仅是相貌、更要智慧与手腕。
设计师与缪斯之间到底应该以何种方式相处?可以确定的是设计师必须是欣赏缪斯的。其次,缪斯对于这设计师的欣赏是感到开心甚至激动的。好比Terry Richardson年轻时拍照拍着拍着就能及时行乐起来,某些模特显然无法接受如此露骨的行径。又好比Alfred Hitchcock对于Grace Kelly到后期的喜爱显然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待作女神般欣赏了。设计师与缪斯之间当如君子之交,之间的情愫唯有双方知晓。好在时装设计师对于缪斯的感情要简单些,男性女装设计师与女缪斯的传统搭配就大多被传为佳话。